摆件
舆评-观点中国_中国网
作者: 摆件   发布时间:2024.06.14

  日前,北京市公安机关对在网上编造谣言者依法予以拘留,对在网上传播相关谣言的其他人员进行了教育训诫;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一批传播谣言的互联网站依法进行了查处。

  4月8日,中国互联网协会向全国互联网业界发出倡议:网络谣言,营造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。倡议书包括:树立法律意识、增强社会责任感、履行媒体职责、建立、健全网站内部管理制度,做好保护网民个人隐私信息安全工作、设置听取网民意见的畅通渠道等八项内容。

  根据环球网关于网络谣言的调查多个方面数据显示,在超过1万人参与的投票当中,有64%的人表示相信过网络谣言,36%的人觉得自身没相信过网络谣言。

  相信过的网民中,一部分表示因为看不清事实真相,所以在网上遇到新奇的说法就会相信;一部分是抱着无风不起浪,宁可信其有的心态,错把谣言当真相;还有一部分质疑正规媒体的公信力,更愿意相信自媒体上看到的。

  表示没相信过网络谣言的网民,一部分认为网络上的东西,有的真假难分,判断前要斟酌;一部分认为清者自清,浊者自浊,真相才是最终的结果;另一部分是相信自身的判断力。

  需要注意的是,很多网络谣言没有经过官方辟谣,或者即使辟谣网民还是当做真相来相信。因此,表示“没相信过”的调查的最终结果可能大于真实数据。

  随着微博等网络新媒体的发展,人们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信息便利。然而当谣言满布网络时,受众就是受害者,而且非常有可能在没有辨别真伪的情况下被利用,成为谣言传播者。

  作为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之一,世界各国宪法大都予以明文规定。据统计,每天人们通过论坛、微博等渠道发表的言论达300多万条,超过66%的中国网民经常在网上发表言论,就各种话题进行讨论,充分表达思想观点和利益诉求。

  中国的跟着社会的进步和网络的发展越来越开放,传播速度加快、传播范围也慢慢变得广。然而,的本质是在有序、合法的前提下通过语言表达意见和见解。并不是有些人认为的,可以不负责任的任意表达,把个人自己的观点当成事实真相。

  正是由于一些人无法辨别的真正含义,才会出现了网络谣言四起的状况。把当成借口和挡箭牌,来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、制造谣言、散布非法信息,这样的行为已经超出了宪法规定的范围,歪曲了的意义。

  就曾在今年两会闭幕后答中外记者问时,对于网友“拍砖”的问题回答说:“在我担任总理期间,确实谣诼不断,我虽然不为所动,但是心里也不免感到有些痛苦。这种痛苦不是信而见疑、忠而被谤的痛苦,而是我独立的人格不为人们所理解,我对社会感到有点忧虑。我将坚持人言不足恤的勇气,义无反顾地继续奋斗。”

  谣言是经不起推敲的,真相最终会水落石出。然而清者自清的成本却是非常大的。谣言不仅伤害了受害者的感情,同时利用网民进行传播,损害了网站的信誉,甚至影响了政府和媒体的公信力。谣言能够澄清,但是信任感修复却很难。

  调查显示,公众认为“网络谣言”泛起,责任主要该由监管方和网民承担,运营商也有部分责任。网络谣言的发生和传播,造谣者、网民、网站、监管都有责任,然而网络谣言的治理,各方必须通力配合才能完成。

  第一, 网民“自律”。如今网络信息铺天盖地,比起相信媒体的报道,网民更愿意通过个人的搜索来得到希望看到的信息,却缺乏去伪存真的能力。由于人们对信息的渴望心理,“转发”、“引用”后,信息被无限放大。网民自然不希望被谣言蒙蔽,因此,网民对待未经证实的网络言论需要更加理性和客观,提升对虚假信息的判断力和辨别力,让谣言止于智者。

  第二, 监管“发力”。网络监管并非与相对,而是为言论创造一个健康的环境。及时把非法和不良信息扼杀,是监管部门应尽的义务。

  第三, 网站和媒体“担责”。 网站和媒体要有社会责任感,不能为了炒作和赚取眼球而忽略对发布信息的把握,导致非常严重的舆论影响。事实上,谣言频出的网站,不仅失去了口碑,甚至需要承担法律责任。因此,网络运营商需要从技术和管理双方面清除网络谣言。

  第四, 重视“辟谣”。谣言的传播速度快范围广,尤其在自媒体上,几经转发便成了“真实”。反观辟谣的消息,关心的人甚少,甚至有些事件经过辟谣后,网民还是认为谣言是真的,因此,辟谣需要被重视。首先速度要快。危机公关的首要原则就是“速度第一”,谣言像病毒一样,以裂变方式高速传播。而这时候,可靠的消息往往不多,社会上充斥着谣言和猜测。此时辟谣往往会收到较好的效果。然后要重视媒体沟通,当谣言传播开的时候,一纸声明是无法力挽狂澜的,重视媒体沟通才能扭转舆论态势,把真相传播开,避免不必要的损失。

  美国最近发布报告称,“数字世界将不再是一个没有法律约束的疆域”,日本也拟立法制止网络传谣。可见加强互联网监管,目前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。

  在我国,关于互联网行为的法律约束具有相当大的滞后性,正是这种滞后为谣言滋生提供了环境。填补规范互联网行为法律的“空白”已经迫在眉睫。谣言百害而无一利,需要保持“严打”的姿态,制定清晰的违法界限,提高违法成本。用法律解决谣言的治理问题才是众望所归。

  公众应该有自己的判断力,对于搬弄是非的虚假信息,我们要擦亮眼睛,辨别是非,不要盲目的跟帖、转发,要齐心、遏制这些不良信息,不被坏人利用,共同净化网络,做到理智上网,文明上网。

  天天讲文明办网,实际上在不文明办网。几句谣言能赚多少个“眼球”?鄙视谣言,鄙视见风就是雨、靠忽悠网民赚眼球的网站。

  微博的出现,导致社会信息传播加速。但我们要的是事实,而现在的微博,常常“狗咬人不是新闻,人咬狗才是新闻”,谣言转发多,辟谣消息转发少。在微博上,金庸先生两次“被死亡”,大学生求职或儿童被拐后“割肾”,乃至经常发生的大地震传言,网站必须为纵容谣言传播负责。

  无良的网站就是谣言传播的“助推手”、“发酵剂”,必须严惩他们,才能还我们一个真实可信的空间。

  打蛇打七寸,去污治源头。整治网上谣言就是要从造谣者抓起,网络谣言难以根绝的原因是造谣者代价小、难受惩治。下一步打击力度可以更大一些,更狠一些,必须让造谣者付出更大的成本。